湖南債務催收:如何解決債務重組的一些問題
2022/9/4 9:25:34 點擊次數:
1、規范公允價值的應用。
為了防止債務重組中的人為操作,政府物價部門可同工商及市場管理部門一起定期在有關雜志或新聞媒體上公布活躍資產的市場價格,為確定債務重組的公允價值提供依據;同時在債務重組中應有工商、財政、稅務、物價等部門參與,一方面防止重組雙方轉移利潤,逃避稅款,另一方面監督、審核重組雙方公允價值的確定,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權威性、公正性和真實性。
2、完善企業債務重組的法律體系。
在正在制定的新的《企業破產法》中,一定要加強對企業進行重組方面的規定,對能夠挽救的危機企業進行挽救,在法律保護下對企業實施重組,減少破產及破產給企業和社會帶來的負面效應。使企業債務重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要時,可以制定《企業資產重組法》,明確債務重組的程序和規則,少破產,多重組。建立社會中介機構(人員)組成的企業債務重組管理人制度,提高效率,并加強管理。湖南債務催收
3、使用“重組債權帳面余額”概念。
在債務重組中有關債權人的會計處理不宜再使用“重組債權賬面價值”這一概念,而應以收債權的賬面余額作為有關重組事項的計量基礎,并以實際結算(收回)的債權金額作為承讓的非現金資產或股權的入賬價值。即某項債權計提壞賬準備是多是少,不會直接關系到該項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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